盗盖公章和偷盖公章从本质上并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是违规用印,如果硬要说,从字面上理解盗盖的性质或许要更恶劣一些。不管是盗盖还是偷盖公章,所造成的风险隐患是企业不容忽视的,针对这些行为以及潜在的风险要有足够预防措施。
黄某在南京一家药材公司担任业务员,按照公司规定,业务员可以“先货后款”,也就是业务员从公司申请借款凭据后,可先将药材送至客户手中后再缴款。每次送货和缴款,公司出纳员都会有明确记录。然而,黄某发现,出纳员账簿上的记录非常简单,每条账目上只写着业务员送药的时间、数量和相应金额,一旦货款到账,出纳员只给业务员出具一张加盖了公司公章和法人名章的收条,并且平时公司印章都是随意的放置在办公桌桌上。
想到此,黄某便动起了歪心思。2019年初,黄某从客户手中拿到30万元的货款之后,先是向公司缴纳了10万元,随后私自印刷了公司收条趁出纳员不备,盗用公司印章偷盖在收条上,打算以此瞒天过海的手段私吞公司20万元货款。
月底,出纳员王秀对账时发现,黄某尚欠公司20万元的货款没有交回。黄某却称其余的20万元已交回公司,并向公司提供了一份20万元的收条,而出纳员王秀却对此否认,说自己从未给过黄某那20万元收条盖过章。
就在双方就20万元的收条争执不休时,公司选择了报警,最终警方在黄某家中搜出盖有该药材公司公章和法人名章的空白收条。
看到阴谋被揭穿,黄某认罪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动机。黄某家中搜出的收条都是其私自印刷的,而收条上的公章印文,也是趁公司出纳员不备,盗用并偷盖在收条上。而自己私吞的20万元都已经拿去还偿还了个人贷款,包括购买期货的,均已被挥霍一空。
黄某利用公司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盗用公章伪造收条蒙蔽公司,侵占公司20万元的货款。最终黄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看到此,虽然最终黄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公司也确确实实损失了20万元,为避免同类行为再次发生,公司应当需要加强严格要求内部印章管理。印章保管使用人员在加盖完成印章之后,一定要及时的放回抽屉或是保险柜当中锁存,即便是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同样也需要经印章保管好之后在走。
在实际的印章管理工作当中,反复从保险柜当中取出印章使用,执行起来也确实相当繁琐,并且工作效率也会降低。因此思格特智能开发团队研发了一款智能印章管理设备,通过将印章安装到智能设备当中,盖章时无需开锁取章,只需将文件放入智能设备的文件仓内,在通过APP提交用印申请,由领导审核授权之后即可自动完成盖章操作。高清摄像模块,远程查看文件信息,人章隔离管控,全自动操作,实现高效简洁的用印模式,同时有效的预防了印章盗盖、偷盖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