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当中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的个人章是一个企业必备的三枚印章,同时有些公司还会出现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各种专门性的印章。我们都知道在着其中,公章的法律效力是最大的,但其他印章如公司部门印章和公章在使用时会有哪些区别呢?
我们首先要明确公司的公章和公司的专用章的含义。公司的公章一般是公司成立之后,在工商部门根据核定的企业名称而制成的印章,要求公章的文字内容与公司的名称一致,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章。一般公司的专用章也需要在工商局备案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与其他证据相印证证明法律关系存在,部门公章才会受到法律约束。
公章和专用章是否都需要备案登记
有人可能认为公司的公章需要备案登记,专用章属于一个公司的内部的章不需要备案登记,那么这种认识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呢?公章在企业法人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就可以刻制这三枚印章,但必须要去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才能产生对外的效力。专用章实则也需要到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但备案登记不是法人私章的必要条件。
公章和专用章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吗?
公司公章的效力并不是像有些人理解的就一定大于公司专用章的效力,发生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公司在运营签章过程中从自身角度所形成的。在法律效力上,公司经过备案登记的印章一般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公司专用印章是否发生与公司总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主要看公司专用章是否体现公司的意思而不是意思表示本身。
从自身角度认知而言,公司公章和专用章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可一概而论,经过登记备案的专用章和公司总章对外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登记备案的部门印章在公司网站等进行公布注明有其备案的印章具有同等的效力,那么在发生争议时经过法院认定与其他证据存在法律关系,公司专用章将拥有与公司总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由于法人在公司营业执照中会有记载,因此法人私章不需要备案登记也可以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发生争议可能构成表见代理与此没有关系,不再赘述)。
事实上,清晰各项公章的效力能够使得企业在规范自身的同时更有利于活跃商事主体,达成企业效率与规范的和谐发展,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经济的进步。不过相对的部门章滥用也很可能让企业单位陷入法及经济的纠纷当中。
印章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司有效权益,企业单位应当加强印章规范管理,如应用思格特智能印章管理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于、手机APP软件和智能印章硬件设备的结合,可实现企业实体印章线上信息化印章管理模式,印章管理使用可控可溯,保障企业单位规范使用管理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