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担任公司经理期间,安排下属王某用盖有该公司财务印章的发票,将客户30万元工程款暂存在公司账户之外的小金库里,这个小金库是以主管会计王某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出纳刘某听王某说过有一笔公款在账外存放,但不知道是那笔客户结算工程款。后来,根据经理李某安排,王某从这笔钱中取出5万元冲平了公司的其他支出,此时这笔工程款还剩25万元。
第二年,李某被免去该公司经理一职,根据李某的授意,王某在财务审计及日后都未上缴这笔工程款。李某免职半年后,与王某商量如何处置这25万元,最后决定由李某、王某、刘某三人共同分割此款。之后,王某在单位财务室告知刘某:经理李某同意的,准备分一些钱给你,刘某当时没说什么,第二天将银行账号交与王某。王某从25万元中取出5万元存入刘某的账户。
事后,李某实际分得8万元,王某实际所得为12万元,刘某实际得5万元。事情败露后,三人共同贪污的犯罪事实被检察院查处。
财务管理工作当中设置出纳与会计职位,本意是让两者相互监督牵制维护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安全,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也有可能出现上述案例当中的情况,相互勾结。
因此为了避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盖印章截取转存公司资金,思格特建议企业需建立一个完善规范的印章管理制度。
同时通过智能印章管理系统对印章实施全天候、实施在线信息化管控,每次用章人员必须先经过申请、审核才能完成用章。智能设备代替人员保管和使用公司财务印章,文件、单据的盖章不经人员之手,有效杜绝违规用章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资金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