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章使用范围新规定
1.党委印章使用范围。以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以党委名义上报的各种审批表、报表;开具党委的各种介绍信、证明信、外调信等;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其他需要使用党委印章的事项。
2.办事处印章使用范围。以办事处名义制发的公文;以办事处名义上报的各类审批表、报表;对外开具的各类证明、介绍信等;以办事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奖杯、证书、聘书、证件等;以办事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为;以办事处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委托书等;其他常规性行政工作用章及需要使用办事处印章的事项。
3.主要领导个人印章使用范围。与上级单位、下属单位、村(居)委会、企业等签订的各类责任状(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书等;需要加盖领导个人印章的文件、报表、财务票据等等;领导本人许可的其他用章。
4.街道各办公室(所、中心)印章使用范围。由各办公室(所、中心)主要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定使用范围。
印章印章管理新方法
智能印章机,它是一款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来的,用互联网技术赋予印章智能的效果。通过互联网、设备终端、管理软件实现公章的智能化管理。
特色功能1:远程监控。印章机器远程授权使用,随时随地可以看到审批盖章文件。
特色功能2:设备全密封,真正做到人章分离;
特色功能3:指纹或密码鉴权登录方能操作设备;
特色功能4:用印文件全程锁存,彻底杜绝用印过程更换文件;特色功能5:盖章完成,用印文件自动拍照上传云服务器,可供追溯;特色功能6:更换印章采用授权解锁与机械开锁双人操作。
智能印章订购联系:400-6655-330